請注意,上述表格僅適用於在利安資金直接投資的人士。
凡透過經銷代理商投資者,請洽詢有關代理商尋求協助。
根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(MAS) 的新規定,經銷代理商必須正式評估潛在投資者的投資知識和經驗。因此,於2012年1月1日起,
我們將不再能夠接受直接投資者,在新加坡發行的新投資。欲了解更多信息,請聯繫我們。
請注意每個交易日的截止日間為下午3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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